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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84号院1号楼1层0105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GL2025BJ1000560
出租方名称 北京国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挂牌价格 3元/平方米/天 出租面积 75.57平方米
租赁期 3年 房屋出租用途 日常办公;商超商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年04月03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5年04月10日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刘经理 / 联系电话:010-66295632 | 部门负责人:刘经理 / 联系电话:010-66295769

一、出租条件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国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集团_主管部门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王静 出租方联系电话 13426351724
出租屋基本情况
所在地区 北京市市辖区
坐落位置 朝阳区东四环中路84号院1号楼1层0105等[8]套
房屋使用现状 空置 建筑面积 920.68平方米
房屋用途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未获取到
决策类型 未获取到 批准单位名称 未获取到
批准文号 未获取到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30日
租金挂牌价 关于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84号院1号楼1层0105等[8]套配套商业决议挂牌说明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北京国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拟出租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
起租日 免租期 3元/平方米/天
租金调整方式 1个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75.57
租金调整方式 1个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3年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75.57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以合同签订为准。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第3年涨幅5%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其他权利情况 未获取到
其他披露事项 未获取到
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金按季度付款,押金为贰个月租金。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水;电;热;物业费

二、其他信息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_万元 日常办公;商超商铺 交纳金额_交纳时间 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自用面积可以装修改造,但不得破坏建筑承重结构,按规定报批消防等手续。
交纳金额_交纳方式 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 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4.意向承租方已充分知悉该房屋内出租方不能提供燃气,已就房屋的权属状况、设备情况以及房屋所处位置、周边现状建筑、交通、环境情况等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已充分了解并接受。 5.意向承租方需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十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时向出租方付清首期租金和相当于贰个月租金的押金。 交纳金额_保证金处置方式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北京地区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承租方当前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意向承租方注册资本金(实缴)不得低于10万元,需提供验资报告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交纳金额_保证金扣除条款 意向承租方需签署书面承诺书,内容见附件。
信息披露期 3.448 遴选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
信息发布期满后_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冲抵价款转付出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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