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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西三旗环岛东南(规划许可证号1999-规建字-1856号)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GL2021BJ1001106
出租方名称 北京市运输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
挂牌价格 2514000元/年 出租面积 4440.75
租赁期 3年 房屋出租用途 日常办公;餐饮经营;商超商铺;其他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1-08-05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1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联系人: 刘传义  / 联系电话: 010-83143045  | 部门负责人: 王威  / 联系电话: 010-83143030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市运输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龚文政
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区西三旗
注册资本 0RMB万元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编码 911101081020498766
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所属行业 道路运输业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刘泉 出租方联系电话 13801033675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海淀区清河西三旗环岛东南
房屋使用现状 空置
建筑面积 5208.75
房屋用途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简单装修
决策情况 决策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祥龙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第二十八期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出租房屋为空置状态。 2、本次出租房屋无房屋所有权证,仅有建设规划许可证。建委备案、工商注册等相关事宜需承租方自行办理。 3、标的资产规划用途为经营。 4、标的资产预展时间为挂牌公示期内,联系人:龚文政,联系电话:82903278,预展地点:标的资产所在地。 5、最终成交价格不能低于房屋挂牌价格。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2514000元/年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4440.75
起租日 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日期为准 免租期 3
租金调整方式 3年涨幅5%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押金,租金季付。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热;物业费水按实际用量收取,电为预付式插卡表,供热委托供暖公司,物业费以合同签订为准,不随租金递增。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日常办公;餐饮经营;商超商铺;其他商业、办公(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不能改变建筑物主体结构,允许内部进行定制装修,装修方案由具有相应的合法资质设计单位完成,并报送建委备案,拿到开工许可证后方可实施;给予3个月的免租装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