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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祁家豁子甲2号部分房产出租项目 项目编号 GL2021BJ1001187
出租方名称 北京市恒物物产有限公司物业管理部
挂牌价格 4.52元/平方米/天 出租面积 1183.7
租赁期 5年 房屋出租用途 其他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1-08-24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1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联系人: 刘传义  / 联系电话: 010-83143045  | 部门负责人: 王威  / 联系电话: 010-83143030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市恒物物产有限公司物业管理部 法定代表人 史艳春
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明光村小区幼儿园3号楼301号
注册资本 0RMB万元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编码 91110108600465119T
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王小龙 出租方联系电话 13601338327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海淀区祁家豁子甲2号10幢等10幢
房屋使用现状 其他
建筑面积 2864.94
房屋用途 工交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决策情况 决策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祥龙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原合同2021-06-30到期,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4.52元/平方米/天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1183.7
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0
租金调整方式 1年涨幅3%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租金季付,履约保证金(押金)为首年租金的三个月租金,房屋租赁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最终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支付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物业费租金挂牌价不含物业费,承租方需自行承担物业费、水费、电费等能源消耗费用。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其他汽车销售及维修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